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汉书·张敞传》:“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辈先迁。”
宋朝干办公事别称。参见“干办公事”。官名。宋置,见“勾当公事”。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由昭和署改立,掌音律,秩正六品,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1312),升从五品。置署令、署丞、管勾各二员,协音、协律各一员。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改昭和署为天乐署,
参见“外兵郎”。
官名。北魏置。主持全国僧务。僧令自寺主征为都维那,再转任此。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八《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僧令法师墓志铭》。参见“沙门统①”。
参见“文昌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为丞相府重要僚属,位前、左、右军师之上。参议军国大事,并典刑狱。三国蜀亦置,无具体职掌。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僚属,位在左、右军师之上,参议军
官名。西汉将作大匠所属有东园主章令及丞,掌管供应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的材木,故名东园主章。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木工令丞,后复旧。
官署名。唐朝始置,为侍御史治事之所,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初设侍御史四员,后增为六员,掌监察弹劾百官、入閤承诏、受制出使、分管御史台事务,又轮直朝堂,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与刑部、大理寺会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