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统军诸王多兼任守卫地方之责,其属官中有左右同检,地位在六部尚书、编修、文正总提、文副总提之下。《忠王李秀成命苏郡四乡百姓举官造册谆谕》中有“业已委令逢天安左同检在此镇抚”之语,可知当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
佐理案牍文书的官吏。简称令史。秦、汉诸官署多置令史,掌文书。三国魏、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省、台、府、寺诸官署沿置,称正令史,高于书令史。魏、晋、宋、北魏为流内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官史,三国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长史置,一员,从三品,通判府务,巡属县、观民风、理刑狱,牧缺则行其事。
爵名。隋朝始置。位在王下,从一品。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为九等爵第二等。从一品。唐五代后,分封甚滥。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位在嗣王下,国公上。辽亦置,有中山郡王、广平郡王等名目,均以封皇室子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
1、县属吏的总称。县长官的属吏,分职任事,佐长官治县,这些属吏,总称为县佐。秦以前县佐吏有丞、尉、县司马、县司空等;秦汉时更加完备,有丞、尉、诸曹掾史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