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镇都军司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使职名。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遣十七道巡察;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黜陟官吏; 武则天时(684—704)或以左、右御史台官充任; 中宗神龙二年(706
官名。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府僚属,掌监察。《三国志·杜畿传》: “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司空的属官,掌监察。《三国志·魏书·杜畿传》:“太祖以畿为司空司直,迁护羌校尉。”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准尉立有战功,并具有少尉的学识经验,由陆军部(或海军部)考查合格,升授少尉者,称为叙补。
官署名。民国初年政事堂置司务所,掌理庶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刘繇传》:“(孙)权为骠骑将军,辟(刘基)东曹掾,拜辅义校尉、建忠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位次将军。《三国志·吴书·刘基传》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北京临潢路。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名。清末学部专门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设二人,正五品。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设,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秩从八品。隶中书省礼部。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始置,属礼部。秩八品,掌造诏旨宣勅纸札。其职官有大使、副使各一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