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制局提调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一人,正三品,由本部左、右丞兼充。掌提挈全局事务。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一人,正三品,由本部左、右丞兼充。掌提挈全局事务。
官名。为课的主官。见“课”。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官名合称。夏代始置,即“四辅,”见该条。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置,初称曹,后改局,有令、丞各二员,司历二员、监候四员; 其历、天文、漏刻、视祲,各有博士及生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太史监,减丞一员,又置司辰师八员,增监候为十员。唐高祖武
官名。太平天国置东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东王府。每部十二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共七十二人,其官阶职同检点。参见“六部尚书”。
官署名。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始设。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下设总办、帮办各一人,稽查章京四人,稽查委员十数人等。宣统三年(1
即“噶拉昂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人口统计事项,二、土地统计事项;三、民政、警政、礼俗统计事项;四、统计材料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① 见“甲库官”。②掌管仓库官员之统称。如库大使、库长、司库、库掌、库守等。③官名。清末东三省所属度支使司之属官。协掌财赋。分一、二等,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