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署令
官名。即左尚令。
官名。即左尚令。
见“翊卫府”。官名。宋置,掌侍卫,为翊卫府属员,位在中郎上。见《宋史·职官六·三卫官》。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领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辖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另设译官任翻译。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京师督学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一人。管理佛教僧侣事务。隶鸿胪寺典寺署。
“刺史”的尊称。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名。两晋南朝中书省、门下省皆置为属吏,掌奏文案、宣诏令。北魏、北齐置于门下省,员八人。隋初沿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麴氏高昌国亦置,隶门下省,仅次于门下校郎,地位较高。官名。隋置,属门下省,掌
唐朝中央官署轮番上下的部分吏职,以流外官充任,经若干考限,一般可入流为低级品官。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掌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之事。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所属河标,计有本标中
官名。金承安四年(公元1189年)置,为按察使的佐官,其地位次于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