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司政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外兵曹置,与左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设郎 (郎中)。东晋、南朝省并“外兵曹”。北魏复置,与外兵、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河
官名。金朝置,管理民养驿马。
见“大兵农司”。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
荐举制度。明崇祯(1628—1644)始定,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无亲王之藩,郡王亦可保举。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军港司令处与各舰,掌轮机事务。
见“上计吏”官名,汉置,为“主计吏”的简称。战国时期和秦汉两朝,郡守和王国相每年要把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狱讼等“计划”预先送朝廷,到年终再总结汇报执行情况,这执行情况的汇报本子称“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田曹掾下,佐掾掌农桑等事。
指天子。《逸周书·文传解》:“从生尽养一丈夫。”注:“一丈夫,天子也。”
参见“大行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