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北魏置。《魏书·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 “高祖末,(元鸷)以征伐有功,赐爵晋阳男,累迁领军、畿部都督。”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官名,汉置,为甘泉仓长官,掌管甘泉仓。《汉书·张敞传》:“敞本以乡有秩补大守卒史,察廉为甘泉仓长,稍迁太仆丞。”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司天监官员,掌孔壸刻漏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司次官,佐司射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
宋朝功臣号。以赐诸班直将士。参见“功臣号”。
官名。即门功曹书佐。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为功曹从事属员,主人事选用。三国蜀州府亦置,职同。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及郡皆置,为功曹史之佐。官名,汉置,为州的佐吏,位在功曹从事下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司农卿。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从五品。成宗大德八年(1304),复降为局,正七品。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