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
官名。清朝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又,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由总督、巡抚指派。
官名。清代将军、总督、巡抚所属都有巡捕,分文武,文巡捕掌传宣,武巡捕掌护卫。
官名。清朝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又,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由总督、巡抚指派。
官名。清代将军、总督、巡抚所属都有巡捕,分文武,文巡捕掌传宣,武巡捕掌护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次官,多省称为“小司徒”,员二人,佐大司徒卿掌民户、土地、赋役、教育、仓廪、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依
见“架阁库”。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掌理聚集不良的莠民加以感化,凡为害乡里的,不让他们戴帽子,只用黑巾蒙头,罚他们服劳役。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徒中士,正二命。掌徒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宫官”。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 (725) 置集贤殿侍读学士,五品以上官充任。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宋咸平二年(999)沿置,其后,或不带学士,或仅为侍读。元丰改制后以侍读、侍讲为侍从以上兼职,正七品。辽
官署名。宋置,属鸿胪寺。职掌与中太一宫提点所同,参见“中太一宫提点所”。
武官名。后唐置。为判六军诸卫事的副职, 《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记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保义节度使石敬瑭兼六军诸卫副使。”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统领中黄门冗从,掌管宿卫宫禁,直守门户,皇帝出行则骑从,夹乘舆车。名义上隶少府。北魏、北齐复置,隶长秋寺中黄门署。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年俸八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的统称。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一般指县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