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州录事

州录事

官名。唐代州和西都、东都、北都等设录事,都为从九品上,州为从九品下,掌管文书。见《新唐书·百官四下》。


州门下吏名。晋制,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为持节都督者,属官有录事,掌管文书;州亦置录事,见《晋书·职官志》。南朝《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题名有录事三人。北魏州录事见《金石萃编》卷三十《敬史君碑》碑阴题名。北齐州录事,据《隋书·百官志中》所载有都录事及箱录事,大约箱录事为分箱(厢)处理文书的录事,都录事为综理州府文书的录事,其下均设“”以佐之。北周诸州录事改称司录。隋于雍州设录事。唐制,州录事为州录事参军事的佐官,上州从九品上,中、下州均为从九品下;其下并设录事史以佐之,均属品外。

猜你喜欢

  • 执法右刺奸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 羽林队主

    官名。北魏置。统带羽林军士,负责宫廷侍卫。

  • 中药藏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东宫诸局之一,设丞。官署名。梁置,掌储供宫中药物。见《隋书·百官上·舍人》。

  • 中黄门丞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中黄门令副贰。由宦官充任。

  • 牧率

    参见“牧帅”。

  • 政务官

    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为政务官。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各院院长、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称为政务官,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

  • 中书左右部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 (1262) 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统称中书左右部。至元元年(1264),罢入中书省。三年,复置。五年,罢改为吏礼、兵刑、户、工四部。

  • 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 将作

    官名。也是官署名,秦有将作少府,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工程。此后,历代多设此官。梁叫大匠卿,北齐有将作寺,隋初称将作寺,后改称将作监;唐宋沿其制。辽设将作监;金称少府监

  • 羽檄

    即羽书。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尽快传递。《汉书·高帝纪》:“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颜师古注: “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速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