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无定员,从七品。与州同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例以鸿胪寺汉主簿、鸣赞、汉军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等升任。另恩拔副员就职者,可除授直隶州州判。
官名。清代知府的佐官有通判,知州的佐官有州判,州判与州同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从七品。见《清史稿·职官三·州》。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无定员,从七品。与州同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例以鸿胪寺汉主簿、鸣赞、汉军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等升任。另恩拔副员就职者,可除授直隶州州判。
官名。清代知府的佐官有通判,知州的佐官有州判,州判与州同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从七品。见《清史稿·职官三·州》。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国民党政府粮食部设置,员额十至十四人,掌稽核会计等事务。
官署名。简称侍左。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流内铨置,掌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铨注之事。凡初仕而未应参部者,皆试而后选。若应格,则具岁月历任功罪及所举官员数,同郎官引见于便殿,禀奏改官。设吏部侍郎领
官名,三国魏置,掌帐下骑兵。《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或谓会: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
王莽所封的九位杂号将军,因都以虎名,故称九虎将军。《汉书·王莽传》:“莽拜将军九人,皆以虎为号,号曰九虎。”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边远州属官,有以侯爵担任者。见《梁书·张缅传》、《陈书·岳阳王叔慎传》。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总领政务,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仆射。谢艾以败麻秋功,自军师将军进此职。参见“太府”。
官名。北魏置。属代尹。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秩七品上。掌语言通译之事。
官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增置,掌开封府学之事。学官名。宋置,掌教儒学学生。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李孝寿乞增置府学博士一员,从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掌墁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