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边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四川云南边境毗邻西藏之地,多为藏族所居,清末设川滇边务大臣经营其地,光绪末年改土归流,渐次置县。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四月建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设镇守使以统之,治所在康定县(今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治所)。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添设川边道,管理川边特别区全境三十三县,隶属于川边镇守使。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四川云南边境毗邻西藏之地,多为藏族所居,清末设川滇边务大臣经营其地,光绪末年改土归流,渐次置县。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四月建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设镇守使以统之,治所在康定县(今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治所)。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添设川边道,管理川边特别区全境三十三县,隶属于川边镇守使。
官名。 西周置。 “”即籥。 一说即《周礼》之籥师。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
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学录二人,初由九卿保举,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遇学正、学录缺出挨
即今之法庭。唐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讼庭垂桃李,宾馆罗轩盖。”
官名。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从五品,掌理断军中刑狱。洪武十三年(1380)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右断事。建文 (1399—14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副贰长官,与北院枢密使等长官共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辽)军马皆归其管。见《辽史·百官志一·北面朝官·契丹北枢密院》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到班无人,以他官替补任官之法。如单月选,小京官教习班例以三年期满者补用二人,六年期满者补用一人,三缺轮流选补,如三年期满无人,以六年期满者抵补。他官亦依
官名。十六国前燕、后秦、南燕等国皆置,掌观察天象。当时甚受重用,常参议政事。参见《晋书·艺术·黄泓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