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司
官署名 即。“山西清吏司”。
官署名 即。“山西清吏司”。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右侍禁置,为正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官名。宋置,详见“忠训郎”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外交事项。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属太府卿。
官名。北魏置,为中央机构低级办事官员,各局皆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当时还没有散臣督事。
即右卫司马督。参见“司马督”。
官名。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改同判太常礼院置,为太常礼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
宫苑名。五代后唐置,备游幸,及供进蔬果。设官不详。
官名。北齐置。详见“右牝署”。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