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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詹事

官名。唐朝始置,为詹事府之副长官。掌辅导太子。额设一人,正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端尹府少尹,武则天天授 (690—692) 间又改为宫尹府少尹,旋皆复旧称。宋朝沿置,或以他官兼,或设专员,正六品。掌陪侍讲读。辽朝为太子詹事院次官。金朝为詹事院次官,从四品。明朝于洪武二十五年 (1392) 设,二人,正四品,复为詹事府副长官,佐詹事辅导太子。多由他官兼任。清朝顺治元年(1644)于詹事府设,一人。因当时不设詹事,实为詹事府长官,掌府事。其冬,詹事府省入内三院,遂废。九年复置二人,并詹事一人,至是,始为詹事之副。由汉人充任。十五年省。康熙十四年 (1675) 复置,满、汉各二人。后各省一人。正四品。汉员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衔。康熙时为皇太子讲官。后因不立太子,故其职掌为文学侍从。经筵充日讲官,编纂书籍,典试提学,如翰林。光绪二十八年 (1902),以名不符实,裁詹事府,其职遂废。


官名。唐始置,为太子詹事的副职。辽金沿置,元设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明清仍为少詹事,为詹事府的副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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