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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观官

官名统称。即宋朝神祠官。真宗时始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管勾、勾当、主管等名目。皆食其禄,为佚老优贤之职。神宗时为安置对变法持异议者,始定宫观差遣不限员数,以三十月为一任。又置外任宫观,其俸给,大两省、卿、监及职司资序人视小郡知州,知州资序人视小郡通判。徽宗时天下遍置宫观,知州、通判皆带祠职。钦宗靖康元年(1126),内外官所带提举、主管神雷、玉清、万寿宫皆罢。南宋高宗时,官多阙少,遂许承务郎以上官权差宫观一次,后又有选人在部无阙可入破格除宫观,月给其俸,降资序二等支给,理为资任。


即祠禄官。宋真宗时始置,以此位置罢退大臣,以道教宫观使为名给予一定待遇,以示优礼。初时员额甚少,熙宁以后续有增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或五品以上官为判官,内侍或诸司使、副为都监;在外宫观有提举、提点、主管某处某某宫观之名,皆随官之高下而定,最低一级为监岳庙,均无职事。宫观官如果不是自己陈请而得,则具有贬降意味,与唐代的分司官带有投闲置散意味者略同。神宗时为安置反对派官员,始规定宫观差遣不限员额,以三十个月为一任,规定不得超过二任,兼用执政恩例者,不得超过三任。绍兴以后官员多而阙额少,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后又有选人在部无阙可入予破格岳庙的,亦有以宰执恩例陈乞而给予的,每月给俸,算作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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