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宣慰使之下。协宣慰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宣慰使之下。协宣慰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亦称蛮夷长官司,并以士人为长官。明朝沿元制,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正六品,管所辖长官司之政,受地方武官都指挥使约束。世袭,其承袭事初隶吏部
匈奴王号名。《后汉书·窦融列传》:“温犊须、日逐、温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并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
北魏镇府僚属。《北齐书·神武帝纪》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
官名。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为太医局副长官,选差知医事者充任。
官名。东汉、三国魏、北魏置,为河南尹属官。汉秩六百石,魏七品。北魏亦称“河南郡丞”。参见该条。官名,东汉置,为河南尹之副,佐尹主京都、典兵禁,行县劝农桑、审囚徒,振救困乏等。见《后汉书·百官四·河南尹
乡里断事场所。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命地方里邑置。凡十恶、奸盗、诈伪、干犯名义、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书其名于申明亭,以示劝戒。里老人、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乡里调解机构。明代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