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总办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审计处的长官。见“审计处”。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审计处的长官。见“审计处”。
见“十武将军”。
官、百官。《晋书·王戎传》:“虽立总鼎司,而委事僚寀。僚寀也写作寮寀。
官名。见“司稼寺卿”。
文书处理制度。明清题本批红后,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分别传钞有关衙门执行,是为科钞。科钞本有正钞、外钞之别: 钞发主管衙门的为正钞; 关系衙门的为外钞。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太宗天会七年(1129)置于东京曷苏馆。章宗明昌四年(1193)废。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管市场的官吏。《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引王引之说: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政区名。(1)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文书名。宋朝翰林学士院奏事和皇亲外出、归第奏闻时用之。宗室任外官、使臣等差出,用辞见榜子; 回京赴吏部、三班院等,则用入门榜子。
官名。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初,元朝于大德(1297—1307)年间置批验所,掌批验盐引。明朝沿置,以大使领之,计两浙四人,两淮、河间长芦各二人,山东一人,未入流。清朝设官十六:广东一人,直隶、山东、
官名。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明洪武(1368—1398)设,一人,为主官。掌理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并改铸、换铸印信。清乾隆二年(1737)设汉大使一人,为铸印局之属官,未入流。由本部期满儒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