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千总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千总。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千总。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署。《韩非子·三守》: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
官名。明朝宦官衙门司礼监置,无定员,由最有权势的太监充任。因其参予批红,故多为识字的太监。其中第二或第三人往往提督东厂,权势最炽。宦官职名。明置,属司礼监,与随堂太监共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明中叶以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作糕点。
内官名。皇帝嫔妃。隋炀帝所置九嫔之一,正二品,次顺仪、顺容之下,位修仪、修容上。女官名,隋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见《隋书·后妃传》。
见“步军翼尉”。
见“直隶河道总督”。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一方军马进行征伐。收国二年(1116),太祖以征东京高永昌,置南路都统司。征奚部,又置奚路都统司,不久改为六部路都统司。后在咸州、曷苏馆、上京、泰州等处置司。每司统军五六万人,长官
官署名。唐置,掌管汤沐、灯烛、汛扫、铺设等事。其长官为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典设局》。官署名。唐置,属左春坊。设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掌汤沐、洒扫、铺陈之事
官名,三国吴置,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参看“东观令”、“东观左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