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吏目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
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秩从九品,初设一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员额二十六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由医士升任。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
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秩从九品,初设一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员额二十六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由医士升任。
官名。南齐分骅骝厩丞置,与内骅骝厩丞并掌宫廷用马,属尚书省。
官署名。南朝刘裕始建宋朝,将原相府细作署划归宫廷,设令、丞,掌监制供奉御用精巧珍宝器玩,隶门下省。后改名御府、中署。齐、梁、陈复名细作,梁、陈改隶少府卿。北齐亦置,隶太府寺。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府寺,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
军事编制。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复置京军三大营,改原景泰(1450—1456)前三千营而置。设提督、坐营官、大号头官及监枪号头官、中军官、千总、选锋把总、把总等十营,各以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佐击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二月,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天王下过“自西以下听东令”的诏令,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不过当
官名。北齐置。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其职掌与“尚书令”略同。官名。并州是北齐的建国基地,后来北齐虽建都于邺,而并州仍置尚书省,称为“并省”,设令及仆射等官。尚书令是尚书省的长官,其职权甚重,类
官署名。五代置,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初不掌撰集之事。太宗淳化五年(994),始命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
卫生部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
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即清朝于盛京(今沈阳)所设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详见“盛京户部”等。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