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弦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 由提举司改立,隶武备寺,掌制造弓弦。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 由提举司改立,隶武备寺,掌制造弓弦。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见“上名”。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官名。见“公府东曹”。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置国史院,命宰相提举,汤思退以避其父讳,改称提领。
宋朝勇敢、效用兵资级名。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以授有战功者。
宋朝左藏库简称。
周朝士死于官位之讳称。《公羊传·隐公二年》: “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礼记·曲礼下》: “士曰不禄。”孔颖达疏: “不禄,不终其禄也。”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位在南部给事中之下。《魏书·李顺传》: “(李冏)太和中,拜下大夫,南部给事,出为龙骧将军、南豫州刺史”。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