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评事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额四十八人,唐十二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其属官有评事史。宋初大理寺正、丞、评事都有定员,分掌断狱,后去正、丞、评事之名。统谓之详断官。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掌刑狱驳正之事。清制左右寺评事各一人(汉员),核办京内外刑名案件;又有堂评事一人(由满员充任)。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额四十八人,唐十二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其属官有评事史。宋初大理寺正、丞、评事都有定员,分掌断狱,后去正、丞、评事之名。统谓之详断官。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掌刑狱驳正之事。清制左右寺评事各一人(汉员),核办京内外刑名案件;又有堂评事一人(由满员充任)。
官署名。隋朝始置,有开府一员,掌斥候伺非; 又有长史、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开府为率,并置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左清道卫
官名,三国魏置,掌帐下骑兵。《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或谓会: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
官名。北魏置,掌侍卫皇帝左右。《魏书·恩幸传》: “(侯刚)稍迁奉车都尉、右中郎将、领刀剑左右。”
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新疆回部旧制,凡官皆曰伯克。其职以号别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各城派驻大臣统辖,回官则仍循旧名,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并分定额缺、品级,授予俸地。设官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官名。即劝农掾史。汉朝郡县所属职吏。据《后汉书·百官志》,汉朝郡县各署掾史,县府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官名,即廷掾,汉置,为县令的佐吏,掌劝农民种地养蚕,督课农事。《后汉书
见“译官”。官名,即一等翻译官,掌翻译。清朝末年地方交涉使司的属官中有一等译官。译官分一等译官和二等译官;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虎形铜符,(省称“铜虎”、“铜符”。)汉朝的一种符信。自文帝二年(前178)始,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符分两半,右留京师,左与郡守。后或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