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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丧史

官名。春秋时陈国等置。掌丧葬礼仪。《陈大丧史高钟铭》:“陈大丧史仲高作铃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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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仁威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六班。陈改为五威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 见“智威将军”。

  • 邦冢君

    同“邦君”。周朝称诸侯国君。《班簋铭》:“王命毛公以邦冢君、 土(徒)驭”,“伐东或(域)㾓戎”。《尚书·周书·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 参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即“参选”,见该条。

  • 御马监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 见“圉人”。监狱名。商代设置,见于甲骨卜辞。圉的分布,在内地与边塞地区均有,被囚禁者既有战争的俘虏,也有本族的奴隶。

  • 上护军

    勋官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改上大将军为之,置为十转勋官,比正三品。宋朝为第三等勋官,秩正三品。金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三品。元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二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三阶武勋,正二品,再考称

  • 西绫锦副使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改医

  • 司法大臣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 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唯存中书舍人。正统1(436—1449)后,内阁置东诰敕房(与西制敕房相对而言),选中书舍人处其中,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

  • 太医署令丞

    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置令及丞,掌医药等事。隋唐沿置。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等员。唐太医署属官有府、史、主药、药童、医监、医正、药园师、药园生、掌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