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守
留守代理政务。《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焦循注:“任,薛之同姓小国也。季任,任君季弟也。任君朝会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
留守代理政务。《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焦循注:“任,薛之同姓小国也。季任,任君季弟也。任君朝会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
即钱谷师爷,简称“钱谷”,见“钱谷”条。
官名。隋朝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仪同府所统乡团长官,各置一员,掌检查户口,劝课农桑。官名。隋唐府兵制中,低级军官之名。见《新唐书·兵志·府兵之制》。
官名。新莽置之。王莽依《乐语》有五均之言,于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都设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以东西南北为称。下置交易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设刑狱参军,主刑狱。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
见“御仗五职”。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命官叙复之事。
代行京兆尹职事。京兆尹掌治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夷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勋卫之属宿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周礼·秋官》: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司斩杀戮者。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