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务总局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垦务总局,管理全国农垦事务。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局务。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垦务总局,管理全国农垦事务。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局务。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京朝官兼任,职掌同史馆检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参见“史馆检讨”。官名。掌修国史,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汉置,能引(挽)强弓弩的官。《汉书·周勃传》:“材官引强。”注:“服虔曰:能引强弓弩官也。”
元代俸禄制度。其制是禄米岁给,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俸钱以锭计算,每锭五十两,以品级定其额数。外官并有职田之制,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
都转为“都转运使”的简称,宋朝在各路设转运使,掌管经营一路财赋;其中有诸路事体当合而为一的,便置都转运使以总之。在明朝和清朝,俗称盐运使为都转。参看“都转运使”、“盐运使”条。
宫内给使名。宋置于内侍省,以内侍亲属充任,以十年为限。辽三班院中亦置,其地位在都知之下。
官署名。三国魏、西晋皆置,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郎中),隶五兵尚书。东晋省。北魏复置,隶七兵尚书。北齐沿置,隶五兵尚书。掌鼓吹太乐杂户等军政杂事。官署名,三国魏始置尚书都兵曹,掌都内之兵;晋因之。
后宫女职。北魏置。择没入宫掖幼女中聪颖者入宫学,授以诗书,而后委以女尚书等需要文化的职务。《魏故宫御作女尚书冯女郎之志》: “年十一,蒙简为宫学生。”“十五蒙授宫内御作女尚书。”(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次左、右大都尉,以单于同姓贵族任之。汉时匈奴官制有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之设,凡二十四长,大者领万骑,小者率数千。诸大臣皆世官。匈奴官名,有左大当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执政,须将本人名刺、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称为下呼召。候呼召时,即随其引导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