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

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规定“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省政府主席、秘书长、各厅厅长、保安处处长、军管区司令部国民军训处处长、省政府委员二人、省党部委员二人、当地公立大学校长为当然委员,其余委员由省政府聘任之;置主任委员一人,由省政府主席兼任。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为省训练之执行机关,设团主任、教育长各一人,下设教务、训导、总务三处及军训总队,团主任由省政府主席兼任。”除山西、新疆二省外,各省均遵照设立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及训练团。

猜你喜欢

  • 四方馆典护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 管理太医院务大臣

    官名。清朝管理太医院事务之最高长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设,由满大臣内特简。总领院务。

  • 脱思马路元帅府

    即“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

  • 天禄阁

    阁名,也省称天禄。是汉朝藏书和校书之处。一代名儒刘向、杨雄等都曾在此校书。《后汉书·班固传》:“又有天禄、石渠并阁名,在未央宫北,以阁秘书。”《三辅黄图·六》:“天禄阁,藏典籍之所。”《汉宫殿疏》云:

  • 议令史

    官名。东汉末年置,曹操丞相府属吏。诸曹如东曹、西曹、法曹等皆设。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东曹、西曹、法曹皆置,掌谋议。

  • 官事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 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 左玄义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 差次案

    官署名。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分掌有关事务。

  • 殿中御史

    即“殿中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