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太平天国京试典试官。其副职为文衡副总裁与文衡又副总裁。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官名。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大司农。各郡国农监皆置,有丞,应为劝农之官。官名,秦汉皆置,为农监长官,属大司农,掌农事,主劝农殖谷、分租官田、屯
杂任职名。唐置,见“书直”。
官名。北齐置。参见“石济水次仓令”。
东宫武官名。隋置于左右卫率府,员额各八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五品官员之母。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管理铅弹。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