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防部

国防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五月十五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会以及行政院的军政部,于同年六月一日组成了国防部, 承国民政府主席(后为总统,下同)之命,综理军令及军政事宜。国防部分为本部和参谋本部两大部门。本部设部长一人,次长数人。部内组织分为部长办公室、参事室、总务处、预算财务司、法规司、人事司、人力司、工业动员司、征购司、工程司、国防科学委员会、抗战军事赔偿调查组。部长办公室、参事室设主任, 总务处设处长,各司设司长、副司长各一人,司下设组,每组有三至六人。参谋本部设参谋总长一人,参谋次长三人,所辖机关有总长办公室、第一至第六厅、新闻局、预算局、财务局、监察局、史政局、军法局、兵役局、民事局、测绘局、预备干部局、保密局、副官局、总务处,取代了军事委员会原有的军政、军令、军训、兵役、政治等部的职能。总长办公室设主任, 各厅设正、副厅长各一人,厅下分处,设处长。各局属于特别参谋业务,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局下有处,设处长;处下分科,有科长,各科人员自三至十余人不等。参谋总长负责全国军事方面的筹划、管理和指挥,在军政方面对国防部长负责,在军令方面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国民政府主席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因此,虽然在名义上国防部长是参谋总长的上司,而实际上大权掌握在参谋总长之手。国防部还设有陆军、海军、空军及联合勤务等四个总司令部。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七月起,于陆军总司令部之下又增设陆军训练和作战两司令部。各总司令直接听命于国民政府主席及参谋总长,国防部长实际无权过问。

猜你喜欢

  • 镇西大将军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与镇西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后主延熙六年(243),姜维任此职,领凉州刺史。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假金章紫绶,升为一品。十六国后秦亦置。南

  • 法部统计处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 军学处处长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掌军学处事。

  • 高等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 池统

    官名。南朝宋置,掌宫内诸池。胡永祖于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 (446)曾任此职。

  • 枢密院编修官

    官名。宋朝枢密院编修司置,掌编修《经武要略》、删定诸房例册。正八品。

  • 终养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 宫苑副使

    官名。唐朝后期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 应接使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置,掌应接诸军。《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弘农王曾以“庐州观察使刘威为应援使。”

  • 汉人宣徽院

    辽朝官署名。即南面官之“宣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