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令史
官名。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和断事官下。又称回回省掾。
吏员名。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左司九人,右司五人;六部则置回回令史。均掌文书之事。
官名。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和断事官下。又称回回省掾。
吏员名。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左司九人,右司五人;六部则置回回令史。均掌文书之事。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司长官,掌皇帝出行、田猎时的护卫。下设小司右下大夫、小司右上士、小司佑中士以佐其职,领戎右下大夫、斋右下大夫、宾右上士、道右上士、田右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长宁宫所属各地兵丁,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成化十三年 (1477),厂址在北京旧灰厂。由宦官汪直提督其事,所领缇骑倍于原宦官特务机构东厂。自京师至全国各地,随意侦伺官民隐事,罗织罪名,有生杀之权。曾因群臣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拟全国步队教育、训练、考察、校阅之计划,审定步队操法,核议步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置科
汉朝住在各园离宫的贵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绶。详“贵人”条。《后汉书·皇后纪》:“又诏诸园贵人,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令园监实覈上名,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恣其去留,即日免遣者五六百人。”
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1)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2)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