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等处行中书省
元朝官署名。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宣慰司都元帅府改立,治和林,简称和林行省。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元朝官署名。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宣慰司都元帅府改立,治和林,简称和林行省。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制用语。即军职转迁。宋制,每遇大礼,殿前、侍卫马步军诸军职,各依次迁补。转至军都指挥使,再迁则遥领刺史; 再迁为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若所迁军职已满员,即罢军职,则正为团练使、刺史赴本任,或为他州
见“尚舍寺”。
官名。三国吴置,主监察群臣,弹劾非法。员一人,直属于皇帝,权势甚重。下设弹曲二十人。官名,三国吴置,掌监察群臣,弹劾违法者,直属于皇帝,权势极重。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符玺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遂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遂伯中大夫,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遂伯下大夫,小遂伯上士、小遂伯中士以佐其职,领遂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
官名。见“司稼寺”。
官名。唐德宗贞元(785—805)时始置,为安抚使副贰。宋朝诸路有灾伤,朝廷例遣官安抚,时或特命安抚副使,以诸司副使以上充任。金朝置为安抚司副长官,正三品。明朝置为安抚司土官,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从六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官署名,唐武后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参看“门下省”条。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