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佥太禧宗禋院事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即“御营使司”。官署名。宋建炎元年置,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归三省和枢密院。其官有使(宰相兼)、副使(执政兼)、参赞军事(侍从官兼)、提举(大将兼)。其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五品。详见“鸿胪寺左少卿”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武备监改置,与卫尉院并立。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武备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寺。掌兵器制造、收储、给发。置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
武官名。燕山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升亲军,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少师之别称。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隶鸿胪寺。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即“皇太弟”,见该条。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乐人衣服。隶太常寺鼓吹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