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佥大宗正事
官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置于大宗正府,正三品。以宗室充任,位于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同佥大睦亲事。
官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置于大宗正府,正三品。以宗室充任,位于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同佥大睦亲事。
官名。尧舜时有此官,掌典国礼与祭祀。其属有乐官。其后相沿置,到周朝,既沿称宗官,又称宗伯,到汉朝,则称太常。《周礼·春官·宗伯》:“乃立春官宗伯。”注:“唐虞历三年,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太常是也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二人。详见“奏事处”。
周朝官府处理事务的程式。《周礼·天官·大宰》: “五曰官成,以经邦治。”郑玄注: “官成,谓官府之成事品式也。”
1、官制用语,即选拔任用。《后汉书·申屠刚传》:“刚每辄极谏,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简任贤保,以成其德。帝并不纳。”2、辛亥革命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文官的第二等称“简任”。第一等称“特任”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
官名。唐末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三司使奏罢之。
官名。明置,见“王府仪卫司”。
官文书名。即举状,又称荐削。宋朝中、高级官员作为举主,每年一次或两次,向朝廷推荐选人改为京官,每递呈一纸举状,推荐一名选人,称为一削。
官名统称。即宋朝内侍省左班都知与内侍省右班都知。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巡警盗贼,维持治安,隶镇将等官员。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1)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每事必经其手,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