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判官。
清朝漕运总督别称。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一作“恭信宫人”。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为巡工司的副职。见“海事部”。
爵位俸禄。《史记· 商君列传》: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爵位和禄秩。《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
官名。北宋前期,宗正寺卿、少卿、丞皆为寄禄官,不领本职,别置判宗正寺事,若判寺事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丞复为职事官,实领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清末置,见“督办盐政处”。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置,掌拘辖诸军剩员,以供宣借役使。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后命步军司兼领。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