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候司
官署名。金朝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
官署名。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与军辖同管城壁。设司候一人,正九品;司判一人,从九品,其下有司吏、公使。
官署名。金朝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
官署名。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与军辖同管城壁。设司候一人,正九品;司判一人,从九品,其下有司吏、公使。
宋朝贡举考试名。简称舍试。神宗元丰二年(1079),始于太学实行。凡已校定分数的内舍生,两年考试一次,试卷封弥、誊录同礼部试。每三人取一人,优等限十人。内舍优校者,上舍试再中优等,称两优,补上等上舍,
见“庶务提调”。
即俸禄,官吏的“工资”,汉朝制度是,一半给钱,一半给谷。《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有布被,此诈也。”《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谷)三百五十
官名。汉代寝令的属官,《西汉会要·职官一》有寝郎冯参。参见“寝令”。
官名。《南齐书·郁林王纪》:“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当时因皇太子早逝,立皇太孙为储君,居东宫。故东宫官属皆冠“太孙”名。职掌同“太子詹事”。
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公布《中央行政官官俸法》,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官俸以货币支付,一般按月计算,称为月俸。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称为年俸。官俸依官等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九等。位奉恩辅国公下、不入八分辅国公上。所谓八分,系因太祖努尔哈赤时封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赏赐均分,体制崇于其他贝勒,故称“八分”。后太宗皇太极定宗室爵位等级,自贝子以上皆
清末置,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员额一人。隶属于巡警部时期,秩正四品,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九月北洋政府置,属礼制馆。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掌理典礼所用乐歌、乐器的编制事项。
官名。唐置,见“弘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