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卫尉”。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一人。掌审查决算事项。
壮武、壮勇、壮烈、壮猛、壮锐、壮盛、壮毅、壮志、壮意、壮力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九班。陈沿置,唯改壮盛为壮威将军,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壮”字的杂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清朝同知之别称。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也简称酒官,汉置,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汉书·食货志下》:“(昭帝问民所疾苦)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
官署名。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事宜。官署名。宋代置蔡河拨发司,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设拨发官,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以时
官名。北魏末宇文泰置,西魏沿置。在最高统治者亲自出征时,掌管后方军务。《周书·王盟传》: “太祖将讨侯莫陈悦,征(王)盟赴原州,以为留后大都督,镇高平。”“魏文帝东征,(王盟) 以留后大都督行雍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