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熊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置一人。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和吏人转迁的一项规定。朝廷内外各司吏职,原该年劳补官者,依法准许自愿改换相应官资,注拟差遣,称“比换”。官员亦可比换其他类别的相应官资。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秩从六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酿造御用细酒。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从五品。后隶宣徽院,设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延庆宫所属丁户,征调兵丁。延庆宫共有南京、西京、平州、奉圣州四处提辖司。
官名。即左威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威卫大将军。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官名。两晋南朝中书省、门下省皆置为属吏,掌奏文案、宣诏令。北魏、北齐置于门下省,员八人。隋初沿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麴氏高昌国亦置,隶门下省,仅次于门下校郎,地位较高。官名。隋置,属门下省,掌
官名。奉置,属中尉。入汉因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执金吾,为都船令副贰,员三人。东汉省。官名,汉置,共三人,佐令掌治水。参看“都船令”条。
依据一定标准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秦汉分常课、大课。常课每年一次,大课三年一次。由两个系统进行,一是中央课郡、郡课县,为中央对地方的考课; 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长官课其属吏,为上级对下级的考课。均评其殿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置,隶陕西行御史台。
官名。见“司射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