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弩啬夫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
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律》:“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资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资二甲,免,啬夫(士)任之。”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
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律》:“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资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资二甲,免,啬夫(士)任之。”
官名。宋仁宗景祐三年(1037) 始置,为大宗正司副长官,选宗室官在团练、观察使以上且有德望者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仍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为大宗正司的副主官,见“大宗正司”。
官名。即龙厩令。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典仓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园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入藏及醯醢、庶羞、器皿、灯烛之事。下设园丞二人,典事六人。
即“精奇尼哈番”。
官名。即鼓吹丞。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其课业。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三科:师范教育科,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
即“奚王”。
官名。见“公府车曹”。
见“十雄将军”。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