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第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武科状元亦称及第。又,宋朝太学上舍生分数最高者,赐上舍及第。宋朝时对礼部试与殿试合格者,亦可通称及第举人或及第人。
科举考试合格称为及第。参见“登第”。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武科状元亦称及第。又,宋朝太学上舍生分数最高者,赐上舍及第。宋朝时对礼部试与殿试合格者,亦可通称及第举人或及第人。
科举考试合格称为及第。参见“登第”。
官名。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根据《军务院考实》第五编《职员录》记载,员额一人,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掌办交涉事务。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
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明内府诸堂之一。置掌房官一员,掌司数十员。为宦官养病之所。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在北安门里。凡宫中内官、长随、内使、小火有病者,送此处医治。设掌房官一人,掌司数十人。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官署名。南宋置,属秘书省,掌太史局之事。
官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长官,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其佐官有:知南院大王事、南院太师、南院太保、南院司徒、南院司空等。见《辽史·百官志一》。
见“怯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三国志·刘封传》: “益州既定,以封为副军中郎将。”官名,三国蜀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刘封传》:“益州既定,以封为副军中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