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参政

参政

①宋、辽、金、元“参知政事”省称。②官名。明朝各布政使司置,从三品,位在布政使之下。分左、右,无定员,随事增减。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置,为副长官。太宗天聪五年(1631)始置于六部。崇德元年(1636)复置于理藩院、都察院。三年,各部院分设左、右参政,员额不等。为各部院之副长官,佐长官承政掌部院事。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左、右参政分别改为左、右侍郎,都察院改为左副都御史。


官名。1、参政是参知政事的省称。为宰相的副职。唐朝初年,实际担任宰相的偶尔用此名;宋朝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称“同平章事”)为宰相,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宋初在同平章事下设参知政事,才成为定制,与枢密使、枢密副使、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均称知政官,虽品级不同,但实际都是宰相的副职。宋神宗元丰改制时废,南宋时又恢复。2、元朝在中书省、行中书省设参政,位在令下,为副贰长官。明朝在各布政司设左右参政,位在布政使下。清初各部也设参政,后改称侍郎。3、民国初袁世凯统治时期设参政院,其成员称参政;其任务为应大总统咨询,审议重要政事;不久即废除。见《宋史·职官一·参知政事》、《元史·百官一·参政》、《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

猜你喜欢

  • 出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内外官因升迁、调转、降革、病故、守制、休致或告假等因而离开原任官缺,以待另选他人充补之称谓。

  • 资政大夫

    散阶称号。金朝始置,为文散官。正三品中,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元朝沿置,升为正二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清初沿置,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二品之封赠。乾隆三十二年(1767),始专封

  • 奉直大夫

    官名。宋朝始置。徽宗大观二年(1108)由右朝议大夫改置,正六品。金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上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升授。清朝为文官从五品,封赠。官名。宋徽宗大观年间置此

  • 舂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舂米,供应祭祀、宾客及飨食所需各种米物。《周礼·地官》: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

  • 商报馆

    官署名。清末商部附属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职掌编辑发行商报,通过刊登本报招商、集股诸事及各地商情,以推动工商业。置提调官一人,本部司员兼充。编辑聘请学问深邃通达商务者出任。清末商部所属机构

  • 京东检察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业种植,勿犯私杀牛马,禁私贩盐酒等。其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 副判录

    官名。明初判录司副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置,二人,从七品,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后改左、右司副。

  • 水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水曹”。

  • 司理院狱

    监狱名。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参见“司理院”。

  • 行政院政务处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本院会议事项;二、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事项;三 关于调查事项;四、设计及编译事项。设处长一人,参事六至十人,科长四至八人,科员、编审员若干人。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