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应天府尹”。
1、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丞。2、代理郡守的郡丞。即居郡丞之位,而行郡守之职。《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守丞,谓郡丞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官名。宋、辽之间所派祭奠对方亡故皇太后或皇帝的使臣,因皆带国书故名。简称祭奠使南宋与金之间称吊祭使。官名。宋辽均置,为宋辽之间祭奠对方亡故的皇太后或皇帝的特遣使。宋金之间称吊祭使。
官署名。南朝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三公之官府。其僚属班品低于皇弟皇子公府僚属,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掾属,中直兵、中录事、中记室参军、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诸曹参军,行参军、长兼参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明智将军等号。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豆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名府少监。参见“少府少监”。官名。见“尚方监”。
官名。东汉、三国魏、蜀、晋朝置,西曹低级官吏,位低于属,掌文书等。官名,东汉置,位低于掾、属,掌文书等。三国魏、蜀和晋沿置。
审计院所属机构,见“审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