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司
吏员名。宋置,佐助知县审理狱讼。
吏员名。宋置,佐助知县审理狱讼。
官名。南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孝宗初年,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简任。掌领本厅事务。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断罚追毁宣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长官,员一人。掌国家赋役收入及百官俸给等事务,国家各项收入、支出皆须申报计部。下设小计部下大夫、小计部上士以佐之,领掌纳上士、掌出上士等官属。周
官名。参见“户科左给事中”。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
官名。①唐朝左、右神策军各置一员,位勾覆官下、支计官上。②宋朝四方馆、三馆、金吾街仗司属吏,任满十年许出官。流外官名。宋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史馆及四方馆,掌表奏之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张浩及第。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后门下、内史、御史、司隶、谒者五官署置,无员无禄,亦主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