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通议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官名。金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设懿安家令丞,属宣徽院。掌庄献太子家事。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官名。东晋、南朝置,为直兵曹长官。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直兵曹”。官名。见“公府中直兵曹”。
武官名。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见“哨”。
见“都部署”。官名。五代时为招讨使的属官。后来有都部署,专任主帅之任。《资治通鉴》后唐同光二年:“诏以天平节度使李嗣源为招讨使,武宁节度使李绍荣为部署。”
官名。元代设此官。见“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
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食局。掌饩食薪炭,按等级供奉,受付则案记。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明史·职官三·女官》。
文书名。记述死去官员生平行事之专文,南朝时期即有之,唐、宋时期极盛行,多由逝者家属请名士草撰。
官名。隋朝内史省属官,置八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四员,十二年改名内书舍人。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舍人,三年改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