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右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制用语,宿将,老将、久从军旅之将。《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太史公曰……当是时,翦为宿将,始皇师之,然不能辅秦建德。”《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序》:“至乎孝武,元功宿将、略尽。”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礼掾二人,掌教授《礼》。
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
官名。清置,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酌拟、编纂调查有关的办法、条规。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等。内外蒙古等地殖产、边卫事项。
官名。南朝梁、陈为司农卿副贰。梁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为“大司农丞”省称。北齐置为司农寺属官,位次卿、少卿,七品。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判本寺日常公务,掌租税折糙进京收纳及官产奴婢分配等事。隋置五
官名。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陈置为五威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见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
官署名。唐朝卫尉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在外使用之戎器,祭祀、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又有监事二员; 唐太宗贞观(627—649)中东都(洛阳)亦置。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金朝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