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通注铨法
即“南北选”。
即“南北选”。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买宫中所用诸物。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下设都监四员掌支应等事,秩从九品; 司吏二人。官署名,金朝置,掌收买官中所用之物。其官有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都监四
官名。清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院的副长官。见“理藩院”。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三国魏置。统兵,属征西将军。齐王曹芳正始(240—249)中,夏侯霸曾以右将军任之。参见“护军”。官名,三国魏置,掌统兵,属征西将军。齐王曹芳正始年间夏侯霸曾任讨蜀护军。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郎中而置,为户部北京清吏司长官,一人,正五品。十八年革。参见“户部北京清吏司”。
春秋时晋献公设置,见“七舆大夫”。
工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① 泛指任职官吏。《国语·周语上》:“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② 官名。(1)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国家营事,缮治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