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尔帮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刑名之事。设五品官二人。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正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民刑诉讼。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刑名之事。设五品官二人。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正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民刑诉讼。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
官名。西汉卫尉的属官有卫士令,统卫士。《汉书·武帝纪》记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卫士转置送迎常二万人,其省万人。”有三丞。东汉卫士令各冠以宫名。丞省为一人。晋置卫士令一人,宋齐梁陈无闻。北齐卫尉
官名。南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孝宗初年,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
即“寺务司”。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从三品,甘肃地区置六人:驻碾伯县赵家湾、上川口、老雅堡、胜番沟各一人,平番县属西大通峡口一人,河州卫一人;青海地区一人,驻西宁县起塔镇;云南省一人,驻广西州属猛龙。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官署名。简称西夏提刑按察司。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治司于宁夏府路 (今宁夏银川)。至元十二年,改为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职官。雍正十二年(1734),设井田科,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及官房、官地之岁租,隶户部福建司。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故名。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员,由尚书酌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