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置于武陵郡,多由武陵内史领之。立府,僚属随府主号轻重而不为定。宋六品,陈拟八品,比秩六百石。若单作此职,则减太守、内史一阶,如其上设有将
官名。南朝梁置,陈庆之曾任此职。参见《梁书·武帝纪》。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田猎及驻防。《甲骨文合集》第二七八九三片: “以多田伐又封。”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即有此种规定,如《汉书·贡传禹》记孝文帝时,吏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唐代亦有对犯赃者任官的限制规定,如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三月诏:“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缝赦免,并终身勿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十五阶之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中,称长宁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党项置。本唐、五代、宋时领州内蕃部事宜的党项首领,李继迁曾任此职,较低者似为管内押蕃落使,或押蕃落使。李德明在位时亦设,为定难军府属官,主管党项部落事宜。
官名。辽客省的长官,见“客省”。
官名省称。即三班院借差。北宋无品武阶官,位三班差使下、殿侍上。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进义校尉。武臣本官阶。宋初置,为三班院借差的简称,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位在三班差使之下。政和二年(
官名,汉置,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掌决狱、治狱。《汉书·于定国传》记于定国为廷尉史,“与御史中丞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