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官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以七品警官充任,总厅隶民政厅后,改称区长。承分厅的指挥、监督,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三月二十五日内城总厅定巡警区署的职掌,总务类包括警事、机要、文牍、统计、会计、庶务事宜;行政类包括护卫、治安、正俗、外事、户籍、营业、建筑、交通事宜;司法类包括刑事、警法事宜;卫生类包括清洁、保健、防疫、医务、化验、戒烟事宜。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以七品警官充任,总厅隶民政厅后,改称区长。承分厅的指挥、监督,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三月二十五日内城总厅定巡警区署的职掌,总务类包括警事、机要、文牍、统计、会计、庶务事宜;行政类包括护卫、治安、正俗、外事、户籍、营业、建筑、交通事宜;司法类包括刑事、警法事宜;卫生类包括清洁、保健、防疫、医务、化验、戒烟事宜。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主刑部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检法案,掌有关赋税受纳、驱磨、隐匿、支移、折变之事。官署名,宋神宗元丰年间改制时置,属户部左曹,掌有关赋税受纳、隐匿、支移、折变等事。
官名。东汉、三国魏、晋朝置,西曹次官,阙掾则为西曹长官。官名,东汉始置,为西曹副长官;无掾,属则为西曹长官,掌府史署用。其后,三国魏、晋等皆沿置。参看“西曹”、“西曹掾”条。
军事幕职名。宋置,见“参谋官”。
战国秦国县丞和县尉的合称。官名合称,即丞和尉。丞指郡丞和县丞,为郡、县的副长官,助郡守、县令掌理政务;尉指郡尉和县尉,其位次于丞,掌兵事及治安。贾谊《新书·宗首》:“彼自丞尉以上,遍置其私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司车路下大夫典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也写作“幂人”。职掌保管食物的官员。《周礼·天官·冪人》:“冪人掌共巾冪。”遮盖食物的巾叫冪,用巾覆盖食物也叫冪。”
做官。《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