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巡检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掌理北都治安,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说:“初,庄宗命吕、郑二内养在晋阳,一监兵,一监仓库,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及邺都有变,又命汾州刺史李彦超为北都巡检。”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掌理北都治安,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说:“初,庄宗命吕、郑二内养在晋阳,一监兵,一监仓库,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及邺都有变,又命汾州刺史李彦超为北都巡检。”
官名。元置,为尚供总管府的长官。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参见“右詹事”。官名,汉哀帝置,掌皇后、皇太后宫事。汉承秦制,置詹事,掌皇后、太后宫事,兼掌太子家事。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汉书·哀帝纪》:“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修建道路和看守桥梁;多置于险阻处或交通要道。如武都西部道桥掾,蜀郡南部道桥掾等,均见于汉碑或《水经注》。晋置,但下属郡县而属司空府。官名。西晋始置,为司空的属官,南朝宋沿置。
见“牧养监”。
官制术语。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寒士、寒人出任之官职,一般品阶较低,而且政事较为烦碎,如南朝梁时流外七班中的诸王国低级属官、台省令史等。见《隋书·百官志》上。②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士族所任的流内官中,亦有清浊程
官名合称。南朝宋以称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五品。齐、梁、陈沿置。梁十班,陈四品。北魏、北齐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上,北齐同。自汉至魏晋南北朝以太子
皇储妃位号。北魏置。《魏书·刘芳传》:“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高祖乃为(太子)恂娉之,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
官名。始见于战国。初为武职,防守边郡,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最高长官,省称守。秩二千石。西汉因之,景帝二年(前155)更名太守。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参见“太守”。宋朝以后郡改为府,知府亦称郡守。官
官名。宋朝文思院长官,通管上、下界职事。与榷货务都茶场提辖、杂买务杂卖场提辖、左藏东西库提辖并称四辖,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亦有直接升任杂监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