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宜营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在河渠之地,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置,管理京师市易,设令二员,肆长四十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置京师、东都凡五市署,隶太府寺。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清末学部实业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署名。东汉始置,晋沿置,掌砖瓦瓷石之事。《通典·职官九·将作监·甄官署》:“后汉有前后中甄官令,属将作。晋有甄官署,掌砖瓦之事。宋、齐、北齐隋悉有之。大唐因之,掌管砖石瓷瓦。”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印绶符牌。永乐 (1403—1424) 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