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尚书都省事
官名。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勋侍下士”。
官署名。简称武库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库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清顺治元年(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掌管军需粮谷及文书帐簿。《三国志·顾雍传》:“赤乌 (238—251) 中,(顾谭) 代 (诸葛) 恪为左节度,每省簿书,未尝下筹,徒屈指心计,尽发疑谬。”官名,三国吴置,掌军需粮
官署名。宋置,或称三司都勾院,属三司。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主官为勾院判官,其下有勾覆官。三司分为盐铁、度支、户部使时,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度支勾院、盐铁勾院
武臣无职事或寄禄者。隋朝置上柱国以下十一等散实官,六品以下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为散号官; 高祖开皇六年(586)又别置武骑以下八尉,正六品至从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皆罢,置建节以下等八尉,正六品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康熙十五年(1676)设。掌制造、收发弓箭、靴袜、毡片等。下设备弓处、备箭处、箭厂、骲头作、靴皮作、毡作、沙河毡作、帽作、杂活作。置五品员外郎二人,六品库掌二人,六
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禁烟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禁烟委员会督理全国禁烟事宜,各地方文武官员关于禁烟事宜有妨碍禁令或废弛职务者得依法提付惩戒,对于公务人
官名。汉朝始置,为上林苑次官,亦称“上林丞”。隶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林苑有五丞。”南朝宋置,为掌御苑之官。时设乐游、上林、南苑诸御苑,各置苑丞主其事。清朝亦置,为内务府属官。设于内务府奉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