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以八品警官充任,后改称副区长。参见“区官”。
官署名。明朝置,治所在云南大理府(今云南大理),掌该处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掌马及杂畜的牧养。《魏书·宇文福传》: “(宇文福)除都牧给事。”“时仍迁洛,敕福检行牧马之所。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礼五》: “(武猛)都尉,银印。朝服,武冠。其以此官为千人司马虎贲以上、及司马史者,皆假青绶。”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掌护卫事,分左右。官名。清制,亲王府、世子府、郡王府、长子府、贝勒府、公主府等,都有护卫,各府人数不等。护卫分一二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
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管子·明法解》:“生杀之柄,专在大臣。”② 官名。清朝置。如中央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各部、院、寺设管理大臣; 对外有通商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 由皇帝特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金曹从事”。
官名。隋炀帝始置河渠署,有令及丞各一人,属都水监。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修补堤堰、渔钓、川泽鱼醢之事。所属有府、史、典事、掌固、长上渔师、短番渔师、明资渔师诸职。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
官名。汉武帝时改甘泉居室为昆台,详见“甘泉居室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