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
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即“荫补”。
禁内之臣。指宦官。《汉书·五行志》: “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宋史·真宗纪》:“禁内臣出使预民政。”1、国内之臣,辖内之臣。《春秋·谷梁传·庄公二十三年》:“祭叔来聘,其不言使,何也?天子
官场用语。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几优试者,皆中选。宋代铨试方式之一。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河东(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盐政。下辖三分司: 解盐东场、西场、中场。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
官名。东汉太常所属有赞飨,西汉无考,可能是东汉时所置,秩六百石。赞是佐的意思;飨同亨,也就是烹。赞飧的职掌可能是佐助太常掌理祭祀宗庙、天地时所用牺牲等祭物的烹制之事。